【每日分享】财税智慧,天天进步(第5期)发表时间:2021-10-08 14:26 企业转让的无形资产,约定使用年限为1年。是否也需要按10年分期摊销并扣除?- 昆明代理记账 - 根据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”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法令)第六十七条的规定,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,准予扣除。无形资产摊销期不得少于十年。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无形资产投资或者转让的使用年限的,可以按照约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。因此,可转让无形资产,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,可以按照约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摊销。 |